【领导带头解读】西安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王丽解读《西安市打造创投生态十项举措》

为进一步推动创业投资行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投氛围,提高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能力,服务我市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快丝绸之路金融中心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西部投资高地,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西安市打造创投生态十项举措》(简称《举措》),现将《举措》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打造矩阵、发挥引领。统筹政府出资不低于500亿元,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形成2000亿元规模的创投基金集群,带动项目投资规模超10000亿元。发挥西安市100亿元创新投资母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组建西安市100亿元工业倍增引导母基金。支持市级国有平台设立单支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专项产业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形成子基金集群。

二、搭建体系、形成规模。设立西安市100亿元城市更新引导基金。设立西安市100亿元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基金。组建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的西安市招商并购基金。组建丝路创投基金联盟。加快聚集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不少于500家,服务科创企业数量不少于10000家,不断提升区域创投环境氛围。

三、加大让利、鼓励投早。对支持成效较好的各类创投机构,在子基金存续期内购入引导基金所持份额的,3年内可以引导基金原始出资额转让;3年以上、5年以内的,以原值加同期LPR利息之和转让。对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投资我市拟上市、未挂牌企业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管理机构最高500万元奖励。

四、吸引落地、营造生态。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综合奖补。对基金管理机构新增投资企业金额和数量年度排名前5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被投资企业成功在境内上市的,给予基金50万元一次性奖励。及时落实相关落户、补贴和人才政策,对得到国家级基金出资的在原基础上上浮50%。探索优化基金退出渠道,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S基金。

政策原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打造创投生态十项举措的通知